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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落户厦门有哪些证书?

2024-03-05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根据最新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落户有关工作的通知

明确技能人才需求类型

为确保技能人才落户政策更好契合产业发展要求,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将市人社局最新发布的 中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种,确定为技能人才落户的申请类型。

在我市公布的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因国家职业资格改革,涉及职业资格证书取消或名称调整变化的,取消前取得的职业(工种)证书可作为技能人才落户依据;涉及证书中职业(工种)名称调整变化的,仍可使用调整变化后与原工种相对应的职业(工种)证书享受技能人才落户待遇。

此前颁布的技能人才落户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公布实施之日前已提交申请的按原政策执行。本通知自2020年7月6日起施行。

可以落户证书名单(同人社局技能落户申请页面)

车工(含数控车工)、铣工(含数控铣工)、工具钳工、磨工、镗工

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电切削工、冲压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模具工、制冷工

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含精细木工)

电子商务师、物流服务师、纺纱工、并条工、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汽车维修工、计算机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保安员

电子元件制造人员、电子器件制造人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关于转发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职业技能鉴定站: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精神,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143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认真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宣传解释工作,处理好考生报考、考试、补考等有关工作,加强报名资格审查,规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二、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22项职业资格(涉及42个职业),截止2020年9月30日,各鉴定机构不再受理相关职业资格的考生报名工作,并将报名数据录入系统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叶沅宁,联系电话:53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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