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设立“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为抓手,着力提升高新区(城南街道)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投身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实效性,为“打造高新产业集聚区、建设产城融合示范区、建成宜居宜业新城区”提供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查找和改进“四风”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活动安排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领域、对象的特点,扎实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
1、党政班子全体领导。党政班子集中学习活动日定为每周周六(学习时间内容见附件),要求全体党政领导要认真参加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同时按照要求参加联系点“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
2、机关各支部党员干部。机关各支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活动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参与对象延伸至非党员的工作人员,党政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活动。
3、村(社区)和企业党组织及广大党员。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党组织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活动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各党组织可利用“三会一课”等集中开展学习;“两新”组织党组织可结合实际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带头。全体党政领导和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开展主题活动,带头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以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引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
2.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村务公开栏、简报、手机、网站、微博、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介,深入宣传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为“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引导广大党员把学习活动的过程转化为增强党性、塑造形象的过程,转化为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过程。
3.强化督促检查。我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随机抽查各级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开展活动的情况,检查领导干部的学习笔记,不定期组织开展学习体会交流和研讨活动,将优秀的心得体会刊登在活动简报上。同时把各村(社区)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内容之一,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督查指导,着力提升开展活动的整体实效。
4.强化求实务实。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是细化实化全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正确处理好活动开展与推进重点工作的关系,与单位所承担的职能、开展的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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