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产品开发技术、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第二条 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义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在合作过程中相应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上述保密范围内的任何信息;
2、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及新的研究开发等为乙方或第三方谋取利益以及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 保密费用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费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费用人民____元/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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