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甲方拟聘请乙方为其承揽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揽工作的名称、内容、数量及承揽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乙方承揽工作的名称、内容及数量等详细情况为: 。
(二)本合同项下承揽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二)甲方对乙方承揽工作的质量要求为: 工程质量符合《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及定作方提供的图纸要求。
第三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2 日内向乙方提供承揽工作所需要技术资料和图纸。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内容为:按乙方要求提供。
(二)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三)乙方在完成承揽工作后 2 日内,应将技术资料及图纸等交付甲方,不得留置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复制品。
第四条 原材料的提供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第 二 种方式提供原材料。
(一)乙方进行承揽工作所使用的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1、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数量、质量、规格为: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换原材料。
3、承揽工作完成后,原材料如有剩余,乙方应在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时将剩余原材料交付甲方。
(二)乙方进行承揽工作所所使用的原材料由乙方提供:
1、所用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乙方所提供原材料需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经甲方检验,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可利用原材料进行承揽工作。
3、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承揽工作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报酬或退货。
第五条 完成工作的期限
乙方完成工作的期限为 3 天,自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月 日。
第六条 工作成果的保证期限
乙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后 使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或退货。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甲方不予支付。
第七条 工作成果验收标准和方式
(一)乙方完成承揽工作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二)甲方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三)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工作成果验收标准和方式为:每项工程完成后,在工程现场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分别按第二条技术质量标准验收,工程全部完成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书。
第八条 工作成果的交付
(一)乙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的方式为: 现场交付。
(二)乙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的时间为: 年 月 日全部交付。
(三)乙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的地点为: 工程现场。
第九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承揽工作报酬人民币 元,大写
(二)报酬支付方式为:现金、电汇或汇票方式结算。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单确认后,甲方付款至结算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壹年,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承揽工作的内容。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揽工作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三)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协助。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完成承揽工作。
(三)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完成主要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主要工作交付第三人完成。
(四)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乙方向甲方支付工作成果的日期应顺延。
2、甲方逾期支付报酬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按万分之向乙方支付逾期 付款违约金。
3、甲方无故拒绝接受工作成果的,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交付工作成果,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更换,并承担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违约责任;如经过维修或更换仍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则甲方有权拒收工作成果,乙方应按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交付工作成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当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4、乙方不能交付工作成果的,应按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 保守商业秘密
乙方承诺,对本合同涉及的有关商业内容包括合同内容、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的材料给予充分保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文章、讲演、报告或其他任何途径)公开有关内容。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 章(无合同专用章的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凡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另行以 书面形式作出。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变更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
(三)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 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二)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 方均可向 甲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持 三 份,乙方执 一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其他:自行负担。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和机械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应及时纠正。
9、工程项目所拆除旧料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运走处理。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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