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进口代理合同

进口代理合同

2023-11-05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委托方与受托方根据国家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订立进口代理合同,条款如下:

  一、委托方授权受托方按以下条件代理其进口下列商品。

  质量要求:由委托方自行与外商商定,如出现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包装要求:适用于国际长途海陆运输包装。

  价格成交条款:

  交货日期及地点:约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启运港分批装运,受托方于货物通关后直接在进口口岸交货于委托方,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由委托方负责。受托方可协助委托方安排最终货物目的地的有关运输事宜。

  货物采购事项由委托方与外商具体协商,受托方仅负责货物进口报关手续及对外商付款手续。

  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为该合同货值的%,汇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付款前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

  二、货款及代理费的支付方式:

  对外付款方式:%货款/,%/;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本合同后15天内,委托方需支付本合同金额的%折合人民币汇至受托方账户,并由受托方在收到外商对应的%货款金额的银行保函后以电汇形式付至委托方指定外商处,同时受托方对外开出%合同货款金额的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至委托方指定外商;委托方与外商所签署的合同关于%信用证分期付款条件如下:

  第一期:外商提供的第一笔对应合同总金额%的发票及证明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合同总金额货款;

  第二期:外商提供的第二笔对应合同总金额%的发票及证明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合同总金额货款;

  第三期:外商提供的第三笔对应合同总金额%的发票及证明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合同总金额货款;

  第四期:外商提供的第四笔对应合同总金额%的发票及证明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合同总金额货款;

  第五期:外商提供整批货物的全套以受托方为收货人的提单、保险单、发票、装箱单等资料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合同总金额货款受托方代理费于进口货物全部清关、天津新港起运后3个工作日内收取。

  三、其他:供应上述货品的外商系委托方自行联系确定,其资信情况由委托方负责。如该外商在交货时间和交货质量、数量上发生问题,受托方不承担责任。如海关对货物的商品编号、价格等有异议,委托方须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按海关最后决议支付相关款项。

  四、通关环节的有关费用由委托方根据海关开给委托方的发票金额实报实销。

  五、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约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