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具体情况》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权责利,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格守,严格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教学楼、综合楼、围墙、花架等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校园内
3、维修内容:教学楼、综合楼、围墙、花架等维修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
含税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伍万捌仟贰佰伍拾壹元柒角捌分(¥58251.78元)
第三条工程施工期限
本维工程自签订之日起施工,最迟不能超20xx年三月十三日完工(包括清理场地),如乙方未能在三月十三日完工,则造成的影响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维修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形式实行总包。
第五条质量要求
本维修工程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材料应符合规定的材料要求,乙方应抓好质量把关,保证工程质量
第六条工程款拨付
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施工,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发票、账号,甲方在六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拨款给乙方。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做好施工前施工项目内放置的物品清理,为乙方施工提供直接展开的条件。
2、检查督促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
3、负责为乙方提供水、电源。
(二)乙方责任
1、全面负责本维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文明施工。负责工程的安全保卫,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2、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保持场地干净及进行清理废渣,完工后立即进行场地清理,保证提供一个清洁文明、质量达标的合格工程。
第八条安全防护措施
1、乙方应根据维修情况做好一切安全措施,如不按有关规定做好一切安全措施,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拆除安装过程中应有具体的.应变安全措施。
3、乙方应做好自身设备、材料等的安全防盗、消防工作,如自身不严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安全责任
1乙方根据工程需要设备保卫、出示警示牌及拉控制线等,以保持工地及各施工点不予随意进出无关人员
2、凡在高空操作,乙方应釆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教育,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由于乙方直接责任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条例》和政府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项结清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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