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 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
1.2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工作及招标过程的保密工作。
1.3委托人授权受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全权代理重庆市 县《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的有关招标事宜。受托人应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双方共同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招标代理范围和招标方式
2.1 本次代理招标范围为:
2.2代理招标范围以委托人实际委托的范围为准。受托人不得超出委托招标范围行使职权。
2.3招标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依法确定本次招标的方式为国内公开招标。
第三条 委托人职责
3. 1提供招标所需的如下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及资金来源证明;
(2)设计单位编制并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实施工程的有关资料。
(3)招标工作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3.2提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协助受托人制定招标文件。
3.3协助受托人完成招标工作所需的各种报批文件和相关材料。
3.4协助受托人组织招标答疑,负责与设计方联络解答投标人质疑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5负责组织现场踏勘。
3.6委托人和受托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3.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3.8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3.9履行委托人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四条 受托人职责
4.1 受托人在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招标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委托人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供有关的其他服务。
4.2 受托人负责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报经招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进度要求,认真制定招标工作计划。
4.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放投标邀请函。
4.4负责组织报名登记工作。
4.5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发放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收取相应费用。
4.6负责组织标前答疑会或进行书面答疑。负责整理答疑资料,形成澄清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7协助委托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4.8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
4.9编制中标公示材料报招标行政主管部门。
4.10根据招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4.11 协助委托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及草拟合同。
4.1 2及时与委托人协调解决招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 招标代理费
5. 1 双方同意以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国家计价格【xx年 月 日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四、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1) 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六、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5、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代理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无偿地提供与本项目代理工作有关的详细的书面资料,以便于开展代理工作。
6、代理人不承诺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
八、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应严格依法办事,遵守公平、诚信的原则;按合法程序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2、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第二条中委托人所委托的工作内容,做好委托人的最新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下列招标投标的文件资料:
九、联系人
委托方派出 与代理方协调相关事宜;
代理方任命 担任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负责人。
十、代理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十二、违约、索赔、奖励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 (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