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幼儿园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胜利西街高家庄内的春蕾幼儿园经房东同意于20xx年7月1日转让给乙方使用,以后有关房屋租用问题均由乙方与房东协商,与甲方无关。
二、幼儿园现有一切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归乙方所有使用。
三、乙方在20xx年7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协商转让金,转让金包括第二条所述的装修、装饰及教学等幼儿园一切设施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该幼儿园已由甲方办理相应许可证,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幼儿园的一切信息的真实性,但自接管之日起即20xx年7月1日起,乙方应主动向上级领导部门申请变更法人代表及一切相关证件,并由上级领导部门盖章同意该幼儿园的所有证件的转让,自接管之日起,幼儿园由乙方经营所引起的债权债务及一切幼儿的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管经营前,该幼儿园所欠的一切债务与事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应保证达到甲方向已入托的幼儿的一切服务承诺,妥善处理好因经营权变更所带来的相应的问题。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七、如乙方没有按时交纳转让金,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的生成。
八、任何一方对因幼儿园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如使用教材、教学方法、招生规定及价格等,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加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九、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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