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精神,深入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教育教学和各项活动中,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提高师幼语言文字意识,提升区幼文化品位。
二、工作目标:
积极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带动工作。强化师幼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向全社会推广辐射,促进我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体制,提高管理水平
1、在园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考核落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幼儿园的常规管理,与幼儿园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建立相关用语用字的规章制度,做好文字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从而督促并提高用语用字的规范水平。
2、积极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全体教职工都积极参与到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活动中来。
3、加强日常的检查,做到语言文字工作经常化。定期对幼儿园的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家园宣传栏、教师的备课等。把普通话运用能力作为幼儿园文明班评选以及对教师的工作考核结合起来。
(二)广泛宣传,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1、营造推普宣传氛围
(1)在幼儿园大门、教学楼等处张贴以宣传推广普通话为主题的标语等。
(2)各班充分利用好家园联系栏,营造推普宣传氛围。
2、充分利用传媒宣传
(1)通过升旗仪式讲话,利用广播向幼儿广泛宣传,鼓励幼儿坚持使用普通话。
(3)借助幼儿园网站,向老师、家长及幼儿宣传“推普”小知识。
3、开展丰富的推普活动
(1)倡议老师们从身边做起,找身边的错别字,如家园之窗,社区的公告栏等。
(2)在幼儿间进行“大带小”活动,鼓励中大班的孩子为弟弟妹妹表演讲故事、念儿歌等活动,引起小年龄孩子学说的兴趣。同时也让大孩子带领小孩子玩耍,在自由的交流中模仿学说普通话。
(3)保教人员为幼儿树立榜样,明确“说普通话,从我做起”。在一日活动中,坚持每一环节都使用普通话,保教人员间交流也不例外。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幼儿之间用普通话交流。在日常生活中,鼓励幼儿多说普通话,引导幼儿多说普通话,引导幼儿大胆说、慢慢说、说清楚。
(4)与家长密切联系,共同做好推普工作。组织幼儿开展“小手拉大手,同讲普通话”活动,向家长宣传推普知识,从而提高推普工作的全员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加强研究,建设和谐语言生活
本学期,我园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将秉承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幼儿园管理常规的精神,把幼儿语言发展的研究纳入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中开展,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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