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兹甲方向乙方订购X,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次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合价
1.1货品详见下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捌万元整,即¥80000元;不包括运输费,但是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装运并联系具有合法承运能力的物流公司。详细报价见本合同第一条。
第三条供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货物验收
3.1乙方收到订货通知单后三日内生产完毕并交付给双方授权的物流公司启运内蒙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工地。
3.2供货时间要求于月日前送到施工现场;
3.3交货地点:甲方到乙方初步验货,乙方负责装车及做到要发的货品包装完整和各方面的提货准备等;
3.4在上述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3.5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的货物保管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保管方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付款方式:
货品到达现场经各方验收无误,无质量争议两周之内100%付款。
第五条技术要求
5.1产品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技术指标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第六条售后服务
6.1施工过程中,乙方指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及示范,并协助甲方检查施工质量;
6.2乙方提供详尽的产品说明书和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案等;
6.3乙方对甲方的指定人员进行技术和操作的免费培训。
6.4首批货品到达现场乙方派出样板工前往现场示范打样以确认相关产品与业主方认可的真石漆的技术配套无误。
第七条验收
7.1验收标准按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无条件承担退货或换货带来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2乙方提供的样品须经甲方、监理确认并封存,此样品将作为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供货,每延误壹天扣除合同额的5%作为违约金,以此类推。
第九条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起诉或仲裁的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的修改和其他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意见方能生效。
10.3本合同自签订日至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并履行完成全部工作,供货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年x月x日20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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