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
1、甲方将位于邮政局对面农家饭庄旁边过道的第一间门面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为壹年,从20xx年11月13日起至20xx年11月12日止。
3、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 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该门面房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壹万壹仟伍元整,押金为壹仟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给甲方支付租金和押金,签定合同之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壹仟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时甲方退还给乙方。
三、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和押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1 % 的违约金。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水、电费按月按表由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缴纳,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部门的管理办法处理。水、电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可协调解决,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好所有的设施(含水、电、门、窗和下水道)及周围环境,如有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房屋主体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出售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壹万元;如乙方违约则不返回押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壹万元。
八、乙方应给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查看)和复印件(备档)。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名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签约日期:20xx 年 11月 12日 签约日期:20xx 年 1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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