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驻辖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xx街道年度驻辖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特制定此评估办法。
一、年度责任状总分值为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二、具体目标分值设置如下:
1、有计划生育领导组织分,没有不得分;
2、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分,没有不得分;
3、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分,否则酌情减分;
4、对在职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人员、放长假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等有健全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分,每少一项减分;
5、掌握本单位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分,情况不清的否则酌情减分;;
6、本单位人员避孕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分,否则否则酌情减分;;
7、按季统一到办事处领取药具并做到定人、定量、定期发放分,否则酌情减分;
8、每半年组织本单位育龄职工学习一次人口理论及计划生育知识,并有记载分,每少一次减分,无记载不得分;
9、按政策要求兑现独生子女待遇分,每有一人不兑现减分;
10、接受区级以上计划生育检查的,依据检查情况的好坏,每次加减-分。
三、奖惩
对各类指标均达到要求,基础管理好且考核位次居前五名的单位,由街道授予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总分未达到分的,或出现计划外生育,或工作严重失误的,建议有关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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