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是韶关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专业的学生,有履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到目前为止,尚欠学校学费 元,住宿等其它费用 元,以上费用合计 元。
本人本学年缴费计划如下:
注:
1、 计划要列明缴费时间、金额。
2、 最迟还款时间不能超过20xx年3月份。
3、 的确无法筹集学费的,请在计划中注明贷款。
本人保证本人按上述缴费计划将所欠费用全部缴清。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韶关学院加强缴费注册工作规定(韶学院〔20xx〕150号)相关规定:
1、开学注册满2周末能缴清学杂费,而又没有提出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休学或暂缓注册申请的,或提出暂缓注册申请不被批准,延期一个月仍不能缴清学费而又没有提出保留学籍休学申请的,学校可做自动退学处理。
2、未正式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注册的学生,不享受在籍学生的任何权利,不得使用学校的有关资源,如图书、设备等。学校对不在籍学生一律不给予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并且不接受其参加有关统考的报名。
2、未正式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注册的学生,取消其评优评奖、入党入团以及获奖学金、助学金资格,不得担任学生干部,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3、对无故欠费的毕业生,学校不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个人联系了单位的,学校不向用人单位介绍其综合表现情况,不在就业协议上签署学校意见。由此造成的就业或其他问题,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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