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修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四、承包方式: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
第二条:工程工期
经双方协商,参照工程定额,本工程20xx年五月五日开工,20xx年六月二十日竣工。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所有建设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是所有采购的各项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达到预算书规定的质量,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进场时须经甲方验收签字,如无合格证明,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
二、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工程拨款和结算
一、本工程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1、合同价。
2、增加项目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鉴定,并经甲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确认后,按双方协定价格结算,纳入工程总造价之内。减少项目经核算后从决算中扣除。变更项目涉及到经费时经双方协定价格结算。
二、工程进度拨款
1、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完工程款。
2、工程决算时,未经甲方验收签字,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所涉及到经费全部扣除。
3、乙方申请工程款时要以书面报告形式申请,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核、审批后,方可支付。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所有设计变更须经甲方确认,由甲乙双方签证后,方可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施工单位擅自施工部分,甲方不予结算。
第六条:竣工验收与保修
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如不按期参加时,可延期验收,验收合格须承认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择日重新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第七条:经济责任
一、施工中发生的安全、质量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施工中由乙方原因造成停工、返工、材料和机械倒运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施工中由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本着协商合作原则,合理解决。
第八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
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视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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