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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解协议书

2020-05-2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甲方:枣庄甘霖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田加启,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受伤申请劳动仲裁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共计86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八万六千元整),该款项于甲乙双方签订仲裁调解书之日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受伤所享有和产生的仲裁、诉讼、鉴定、重新鉴定等各项权利。

  三、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四、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甲乙双方再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此事永不再议。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翻悔。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劳动仲裁委留存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手印):

  二〇XX年五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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