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木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龙里县廉租住第四期
3、工程地点:龙里县环南路
4、工程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和砖混结构
一、承包方式及单价
1、按建筑面积计价:框架每平方米每平方米贴缝、拆模清理现场、钉子、铁丝一切需用辅助
1.1基础木板安装拆木:按展开面积计算元每平方米。
2、此单价均已包括劳务分包人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图所示所需的木工工种的一切费用。
3、价款支付:以单栋结算,主体结构完成2层开始付款,按完成工作量80%支付,以后按月进度的80%支付,竣工验收40天内支付余款。
二、承包范围:劳动力的组织,专业木匠制作人员。
三、进度管理
1、班组必须保证有充足的高素质技术工人进场施工,确保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前提下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周、月计划和总体进度任务。
2、若班组因劳动力不足或员工素质低,不服从管理,多次影响其它工序施工或拖延工期,项目部提出警告无效,将有权采取措施,组织人力突击直到责令班组限时退场,发生的费用按规定2倍从结算中扣除,并责令退场。
3、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所排的进度计划施工,对以各种理由而拒不执行,将采取 元的罚款。
四、质理管理
1、本工程为优质工程,质量验收以项目部、建设单位验收结果为准,并列入结算依据。
2、质量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甲方和监理一次验收通过。
3、严格按图施工及验收规范操做,若擅自做主,造成质量返工事故,将追究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验收工程中,不密切配合,一次性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将按项目部管理条例处罚。
五、安全生产管理
1、按公司统一设定的表格填写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备案。若人员增减,调整须及时上报。备案在职以外人员发生事故,班组自负其果。
2、班组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法规劳动组织人员若有非法用工人员,一经查出,其责任由班组自负。严禁入工地不佩戴安全帽,赤膊上班,穿拖鞋上班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处以每项罚款50元/人,在每班组工程款扣出。
3、以事故分析,属施工不当或指挥失误而定,违规操作由乙方负责。
六、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受法律保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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