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太康县芝麻洼至高贤道路限高架 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限高架及减速带提示牌的制作
1、限高架规格、尺寸见限高架文件一览表技术要求。
2、限高架的颜色选择必须按黑色黄色反光的要求。
3、减速带要求铸钢减速带规格250*300*50mm。
4、提示牌各安装限高架前后100米处要求反光蓝底白字。
二:限高架安装
安装地点: 芝麻洼王桥行政村西200米处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限高架及减速带提示牌合同总价款:186698.3共
2、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费用。
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四: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25天,签订合同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力、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限高架位臵并确保此位臵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2)乙方权力、义务: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书面通知甲方,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在限高架安装期间,乙方要严把质量关,保证道路限高架的安装安全、牢固,不存在安全隐患。
4、安装道路限高架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其他条例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签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签章:
年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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