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第八条 特别约定

第八条 特别约定

2024-01-25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8.1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甲方    %质押给乙方,质押期限自在甲方完成本次增资的内部变更之日起    日内,至乙方履行完毕全部出资义务之日止。 

  8.2 改进技术归属

  8.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增资专利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8.2.2 有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申请专利的权利由甲乙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归改进方,对方有优先、优价被许可,或者免费使用该技术的权利。但乙方的改进属于职务发明的除外;

  8.2.3 原有基础上的较小的改进,甲乙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甲乙双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进,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双方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8.3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充分履行出资义务,经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的,甲方有权选择根据第10.1条第(2)项的约定解除本协议,或选择要求乙方以与增资专利评估价值等额的货币替换出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替换的通知发出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公司账户出资。乙方替换出资的,应当与甲方签署专利权独家许可使用协议,许可甲方独家使用增资专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