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钢材供应合同

钢材供应合同

2020-07-04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货物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供货时间、地点

  1、甲方承建的项目工程所需钢材全部有乙方负责分批供应。

  2、 供货地点:

  3、 供货时间:由甲方材料不下达计划单,乙方在接甲方计划单后3—5天内供货到工地,运输及卸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 钢材质量、品牌、数量、检验及验收

  1、 乙方所供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乙方提供厂家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不指定品牌,如“广州钢材批发网”上的(友钢、大兴、桂鑫、珠州、中润、红嘴、腾达、苍梧、通宇、开盛等)以送检合格为准,数量暂定8000吨,以甲方实际需要量为准。

  2、 甲方应按照国家施工有关规定,对乙方所供钢材必须先质检后再用材。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钢材如未经质检部门检验而用材,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检验不合格,乙方可申请复检,复检不合格,乙方负责退回本批钢材,并及时(24小时内)更换合格钢材不送到甲方工地,更换材料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送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 钢材进场时由甲方工地验收员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记,并具法律效力。

  三、 钢材价格及计算方式

  1、随行就市,按广州钢材批发网当天公布的价格,星期六价格按照前一(星期五)的价格,星期天的价格按照后一天(星期一)的价格,线材上调80元人名币每吨,螺纹钢上调80元人民币/吨(不含三级钢)作为此合同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不含税,如果甲方需开发票,一切税金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2、螺纹钢按国家理论计算方式点条计算重量。

  3、线材按过磅计算重量,由甲方指定工程附近磅称过磅,如误差超200公斤以

  四、 结算付款方式

  15日内向乙方付清当批次货款,如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2、原人民币钢材款待主体封顶两个月内按每月平均支付给乙方,否则属违约。

  五、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必要的运输道路,卸货场地。

  2、委派现场工作人员监督产品质量、组织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文件。

  3、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地点供货,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吗放整齐,不准许用自卸方式卸货。

  2、在供货前24小时,乙方应通知甲方人员准备接收。有甲方人员在供货现场清点并交接货物。乙方提前供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供货日期前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供货过程中,须保护货物成品,如在供物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赔偿。

  4、所有货物在验收钱均有乙方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

  六、 违约处理

  1、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进场供货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意在垫付的壹仟万元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付。

  2、乙方所提供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3天内更换直至通过验收,不合格货物应在24小时内撤离甲方场地,甲方不承担照管责任。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需要,应照数补交。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超过十五天后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1‰想乙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内甲方工地所有钢材在乙方履行合约的前提下不得与其他单位购进,不得另作它用,否则违约,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甲方并结清所有货款,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 合同终止

  (1) 本合同已约定履行完毕。

  (2)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违约,经另一方涵告后任未纠正,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在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送达后和认同解除。

  (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5) 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乙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亦不影响一供货物得售后服务。

  八、 其他

  (1)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样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

  (3) 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

  (4) 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

  (5) 双方往来书面文件。

  (6) 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并在质保期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7)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惠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法人)代表: 签约(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