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______ _______ _____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汽车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员工,甲方按优惠价免息供车给乙方使用,乙方需把车辆用于工作之用途,乙方每月从工资中供款给甲方。
二、供车数量:_壹_辆。
三、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____ 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
四、车辆验收及供车期限:甲方已于本协议订立当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经乙方验收,车辆状况良好,手续齐全,计划供车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转让金额及支付方式:转让总金额:____ 万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具体付款安排按合同附件《内部员工供车付款表》执行。付款方式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工资金额不足以扣除供车款时,乙方承诺现金支付不足部分。
六、乙方如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甲方可对乙方供车款做出适当优惠,具体如下:
1. 一年内,乙方业务回款总金额达180万(大写: 壹佰捌拾 万 零 仟零佰零拾零圆)以上,甲方同意乙方按总供车款额的 %支付供车款。
2. 业务管理人员优惠条款:签定供车合同后,工作年限1年以上,优惠总供车款的5%,2年以上的,优惠总供车款的13%,工作3年以上的,优惠总供车款的25%给乙方。
3. 对公司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其他值得公司奖励的行为,公司认为可以以减少总供车款的形式奖励员工的。具体认定由甲方单方面作出决定。
4. 以上优惠可以同时享受。
5. 以上优惠,只是减少了总供车款,但每月支付供车款金额不变,直至完成优惠后的总供车款为止。
七、车款未付清之前,车辆登记人为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士,甲方仅交付给乙方行车时所需的必须证件及车辆附件,其他证件或资料由甲方保管,待乙方供款完毕后,才办理过户手续及交还所有证件,资料给乙方。
八、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供车款。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供车款时,应按照延迟履行这一部分的供车款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同意延迟履行支付供车款除外。
3. 车辆交付乙方后,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年审等一切与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均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 乙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20万、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保险由公司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在供车期限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
6. 供车期间,乙方不得将受让车辆予以再供车、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供车款余额及全部供车款5%的违约金。
7. 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并且向甲方报告有关保养及维修记录,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8. 在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 供车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 供车期间,车辆使用过程产生的加油费,洗车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甲方为乙方支付的交通补助款,由甲方另行自行做出规定,与执行本协议无关。
11. 乙方对供车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乙方保管或驾驶不慎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甲方,如证件丢失的,要负责补办有关证件,费用由乙方负责。
12. 甲方不得在供车期内出卖车辆。
13. 甲方应保证受让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
14. 供车期间,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所供车辆的车体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甲方支付。
九、协议解除:
1、 供车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车辆所有权归属乙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把车辆所有权转移至乙方。转让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如乙方在供车期限内离职,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供车款余额给甲方,并且向甲方支付供车款余额的 10 %违约金,车辆所有权归属乙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把车辆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3、 如乙方中途停止供车,将车交还甲方,由甲方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支付,车辆的残值由第三方评估公司估价,供车款不足部份由乙方补足,供车款超过车辆残值,甲方退还超出部份车款,甲方另行收取乙方未供车款的15 %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到东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合同附件《内部员工供车付款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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