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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商场租赁合同

2024-03-2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受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租赁房屋的所有人的委托,出租该房屋承租人根据自身经营需求,欲承租该地块上的建筑物用于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地和期限

  1、出租人将 ,租赁给承租人经营。

  2、该房屋类型为商业用房,结构为框架,建筑面积 平方米。

  3、租赁期限为 年,起租自 起至 日止。

  第二条:产权及租赁期保证

  1、出租人保证依法拥有该房屋的出租权,完全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出租,倘若有任何第三人对本合同下的该房屋提出权利主张,一律由出租人自行处理。

  2、租赁期内出租人有权将该房屋转让或抵押,但出租人在进行转让或抵押前应书面告知承租人。出租人有义务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条:经营范围和营业时间

  1、承租人应在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承租人在该房屋经营下列业务: 。承租人不得将该房屋用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承租人没有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

  2、出租人认定承租人在该房屋的每天营业时间为:上午 时至下午 时,出租人有权利根据 整体商业安排及季节变化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

  第四条:租金、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承租人承租的该房屋月租金合计为 人民币,年租金为人民币。该房屋的租金从,以后各年以此类推。

  2、该房屋应先付租金后使用,租金按季度 / 年 结算,承租人应于租金到期前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当期租金给出租人,如逾期支付,承租人从逾期之日起支付出租人每日 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租金为止。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周内,承租方需支付定金 元人民币。该定金自起租日始自动转为首月租金的一部分,余款自动转为次月租金的一部分。

  4、承租人租赁该房屋自行承担水、点等相关费用。支付时间、方式为接到出租人出示的水、电等部门的缴费单之日起的五天内缴清上述费用。如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与本条第二款相同。承租人承认 为不可分割的商业整体建筑,承租人同意按使用面积承担合理的水、电损耗费用以及按使用面积合理分摊的 公共部分水电费用。

  5、出租人对 物业统一管理。 物业管理费按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分摊,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 元,按承租人承租该房屋平方米,应承担物业管理费 元/月。支付时间、方式以及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与本条第二款相同。

  6、签订本合同后,承租人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出租人保证金计:元人民币。保证金由出租人在整个租赁期间保存。承租人不能将保证金理解为支付出租人租金的理由。本合同届满后,双方不再续订合同的情况下,此保证金中的 元由出租人在十日内退还给承租人,但不计利息。剩余部分即 元自然转变成产品售后服务保证金,由出租人保管 个月,保管期满后如无售后投诉,出租人在十日内,将此保证金退还给承租人,亦不计息;如发生顾客投诉时,出租人应首先与承租人取得联系,承租人应即时妥善处理,如承租人不能妥善处理或承租人丧失处理能力,则出租人有权作出处理。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在产品售后服务保证金中支出。

  7、若承租放违反本合约各项条款之规定或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终止本合约,承租方同意该保证金出租方无需返还。

  第五条:出租人的义务

  1、确保承租人的合法经营不受与该房屋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干涉,使承租人能合法正常经营。

  2、出租人承担因出租该房屋所应向政府交纳的税费。

  3、按合同约定与 年 月 日将该房屋整清交承租人装修和使用。

  第六条:装饰装修

  1、承租人装修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免收租金。

  2、由承租人自行装修该房屋(包括道具、照明设备及其他用品用具),但承租人需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出租人,并附上图纸及说明,在经征得出租人书面答复后方可进场施工。承租人不得对该房屋做任何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承租人若违反以上规定,出租人按其对建筑物的妨碍或损害程度,有权作出下述决定:A、立即停工 B、即时整改 C、没收保证金,收回该房屋,终止合同。

  3、出租人同意之装修,承租人需督促施工单位服从出租人监督管理,并承担洁场费用。

  4、经承租人装修后还房屋的装潢物,在合同终止后,除经出租人同意外,起处置权归出租人所有。

  5、承租人同意支付施工押金 ,水、电押金为 并于施工开始前支付给出租人。装修完毕,经出租人检验合格,退还押金。

  6、装饰装修期间水电费用,在退还押金是一并结清。

  第七条:销售和物业管理

  1、承租人在该房屋的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商、合法经营、合法从业,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出租人对商品质量、服务等工作的管理。

  2、承租人有权在该房屋内自行组织各种促销活动而无需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应报出租人备案,并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

  3、对于由出租人出面统一组织的对大多数承租人都有利的促销活动,承租人表示理解和支持,并愿意支付和承担出租人组织促销活动所支出的部分合理费用。

  4、承租人存放在该房屋内的商品、物品由承租人自己保管。承租人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在该房屋呢容留不明身份者。承租人负责该房屋内部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出租人做好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和环境秩序工作。出租人不承担承租人和承租人租赁的该房屋内承租人的客商、顾客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5、承租人在该房屋内陈列或销售之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应负责起售后或善后工作,如经顾客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或有损顾客权益或因此造成出租人信誉受损时,承租人应负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6、承租人在该房屋陈列或销售之商品,应使用其依法获得的商品名称、商标、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并依法纳税;所有商品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明码标价。若承租人在承租的该房屋内陈设或销售的商品发生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权益,承租人应承担由次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与出租人无关。

  7、承租人不得转让、转租、分租承包、抵押或调换承租的该房屋。

  8、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在该房屋外或在 公共部位张贴、张挂或展示任何广告、宣传标语、招牌、符号、装饰、灯饰、灯饰或其他任何东西;不得设摊,不得播放影响其他商家正常经营的音乐或宣传广播。

  9、承租人应遵守出租人制定的有关 物业管理的所有规章、条例和制度。允许出租人和出租人授权的人在一切合理时间进入房屋察看物业使用状况,如发生违章出租人可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这些决定对承租人有约束力,承租人必须严格执行,纠正违章的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10、出租人应确保为承租人提供经营所需要的水、电,水量为不少于 吨/日,电量不少于 千瓦。但如承租人的实际使用量(经实际运营情况衡量)与以上设定出入在±35%,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增容费用或与之相关的处罚金。出租人应为承租人提供排污、排水、排烟、空调设施安放的合理位置,并保证承租人安放上述设施不受他人干涉。

  11、出租人应为承租人的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架设或悬挂处,并经协商有偿为承租人提供在该房屋外或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处悬挂广告牌、指示牌的合理位置。

  12、接收到该房屋后,承租人负责该房屋范围内电力、消防设施等维修。承租人应妥善使用该房屋,保持该房屋原主体结构及外立面的完好,并积极配合出租人对该房屋主体结构的检查和维修。

  13、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

  1)该房屋主体结构部分发生非承租人或承租人顾客原因而损坏由出租人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扣费用。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顾客原因损坏的,由承租人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如造成损坏无法修复,则承租人应作相应的经济补偿;承租人装修改建部分的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2)水以水表为界,靠该房屋一侧的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水表以外(含水表)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电以电表及控制箱为界,靠该房屋一侧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电表及控制箱以外(含电表及控制箱)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污水管道到该房屋外第一个窖井前(含该窖井)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第一个窖井后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承租人设置的隔油池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隔油池靠该房屋侧的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隔油池外侧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煤气由承租人与 约定相互责任;弱电系统以该房屋控制箱为界,控制箱靠该房屋侧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控制箱以外(含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该房屋内部消防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承租人自行改建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第八条:承租人在签订本合同是,应向出租人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产品合格证、《商标注册证书》或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食品卫生许可证书、法人委托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字签订之后,经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可变更。

  2、合同未到期之前,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提出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需要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的赔偿金。

  3、为使商业业态更加合理,更有利于承租人的利益,出租人根据统一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同一区域大多数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对部分业态进行调整。承租人理解并支持出租人的调整。

  4、承租人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向出租人提出书面意向,经出租人同意后,双方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在上述期限内,承租人未曾以书面向出租人发出要求续的通知,则出租人有权在租约期届满后将房屋出租他人,并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前与他人订立本租赁期满后起租的新租赁合同。

  第十条:违约处理

  1、出租人、承租人都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随意撤离该房屋,造成事实上停止营业三天的;

  (2)由于承租人在该房屋内的经营活动或提供的商品或商品商标构成侵权,或被指控侵权并已影响到出租人声誉或利益的;

  (3)由于承租人经营的商品质量或销售手段或服务项目及内容导致消费者投诉,承租人又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严重影响出租人声誉及利益的。

  (4)由于承租人行为导致有关行政执法只能部门给予罚款,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等处罚;

  (5)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如期支付租金,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等费用超过十五日的;

  (6)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没收保证金,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的赔偿金作为对出租人预期利益的补偿,并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追究承租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诉讼纠纷,双方确认向租赁该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本合同共 页:一式四份,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税务登记:

  银行帐号:

  税号:

  年 月 日

  法定委托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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