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那么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那么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那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标准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那么上的错误。而规那么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那么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那么及其教育体系,鼓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当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标准,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比方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标准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方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适宜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那么意识、校园更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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