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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姓名:黄哲,现任公司外联部专员,20xx年6月16日14时,经公司发此刻公司占用工作时光浏览开心站,并在此中做与公司业务无关之事,严重违反了公司纪律。
为加强公司职业道德建设,严肃公司规范,根据公司制度及员工守则规定,将给予该名员工罚款处分,(罚款金额1元从当月工资扣除)以兹警告。
期望全体员工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循公司规章制度,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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