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到为人师表、依法从教,切实负起自己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应负的责任,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郑重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阳城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15项规定。
2、不利用课余、星期天、节日、寒暑假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3、不向学生推销或指定地点购买任何教辅资料、学习用品。
4、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补习班、补课班。
5、不在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6、不授意、介绍、暗示所任班级学生到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
7、不讽刺、挖苦、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关心呵护女学生、不歧视、不侮辱女学生,确保女学生身心健康。
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进行监督,如有违反,我自愿接受学校和上级处分。
教师签字:
20__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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