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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房屋租赁合同(长期)

2020-06-07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场地经营事项达成以下意向,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面积  商铺建筑面积约为 ㎡,分摊面积约为 ㎡。(正式合同的面积经双方测量为准)  二、乙方接受以下租赁条件:  

  1、租金人民币 元月㎡。(以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的总和计算)  

  2、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二个月租金当意向金。  

  3、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商铺的用途为经营 ,品牌为 ,乙方改变租赁商铺的用途,或变更、增加经营品牌的,均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4、物业管理费:人民币 元月㎡。(以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的总和计算)  

  5、商铺内的用水、用电、垃圾费、电话安装、税金、工商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水、电费向甲方缴纳,水费单价为人民币4.5元,电费单价为人民币1.5元。  

  6、意向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的租赁意向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双方签订本意向书起至  签订租赁合同止为预订期。  

  7、租期:年(以甲方交付场地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租金)。  

  8、如乙方因其它原因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须在签订租赁意向书的5天内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将所收的租赁意向金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5天内未书面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所收意向金不予退还。  三、签订租赁合同时,甲方按照乙方的联络信息以电话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于接到通知____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则视乙方自动放弃认租权,所收意向金不予退还。  四、若甲方按照本意向书的乙方提供电话信息未能联系到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凭此意向书和意向金收款凭据签订租赁合同,届时本意向书自动作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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