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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保险公司设立批复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北京隆华保险经纪公司设立获批复

  姚华、宋忠凤、宋家曦:

  你们提交的北京隆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北京隆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姚华出资900万元,出资比例为90%;宋忠凤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为5%;宋家曦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为5%。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15层1501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 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 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 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姚华的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郑洁的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到北京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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