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全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塑造全体教师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昆山市实验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昆山市实验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十倡导”》,明确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学校与教师本人特签订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领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精神实质,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法律意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杜绝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发生。
3.自觉遵守《昆山市实验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
4.教职工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情况的监督和评议。
6.学校把教师师德师风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同时还要与教师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工资奖金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教职工和学校各存一份。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到学校工会。
实验小学(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教职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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