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收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在沱牌大道前卫新村(公安局新建宿舍楼)内二栋三单元四楼一号住房,建筑面积约壹佰叁拾壹平方米(含公摊面积)转让给乙方。
二、该房屋为十一层电梯公寓双户型。
三、转让价款:公安局收款价。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日向甲方交壹拾柒万元,余款在公安局交房后支付。
五、该房交房时间以公安局交房时间为准。
六、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房款20%的违约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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