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民政局:
我是大水平居民委员会荔枝树居民小组居民_,出_生于1967年9月,妻子张__出生于1969年10月。自结婚以来,妻子长期身患疾病,膝下仅有一子,现已结婚,全家共有5口人。由于我妻子长期患病在身,家中田地又少,生活过得十分艰难。20__年4月我妻子在县医院检查后确诊患上了肝炎,治疗住院需要大笔医药费,家中实在无力支付,住了一周后就出院在家靠吃药治疗。20__年1月15日我不幸又出车祸,车祸导致我左腿粉碎性骨折,在玉溪市中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达2万多元,现左腿已终身残疾,丧失了劳动能力。因没有得到有效治疗,20__年4月我妻子病情加重,再次到玉溪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患肝炎肝硬化、慢性乙型病青性肝炎等五种疾病。到4月21日,因无力再支付医疗费用,只得出院回家,在家忍受病痛的折磨。两年来因我们俩的病家里已花费5万余元的医疗费用,欠了亲戚朋友4万多元,还欠信用社贷款8000元。近日,我妻子病情又有所加重,急需住院治理,因家中实在无力支付医疗费用,
特向元江县民政局申请给予临时医疗救助。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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