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毕节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毕署办通[20xx)169号)、《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毕市食药监发[20xx]9号)及金沙县教育局金教稳[20xx]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我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水平,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结合我乡实际,拟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毕署办通[20xx)169号)文件精神。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职责,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学校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二、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食堂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健康检查、索票索证、进货查验、消毒、食品留样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食堂操作规程,完善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一)食堂管理
1、学校、幼儿园食堂应由学校、幼儿园自办自管,严禁实行对外承包经营。
2、学校食堂应当具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仓贮、原料处理、加工、销售及就餐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盥洗、采光、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施。
4、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名种炊具及盛装食品的盆、碗要经常洗刷,摆放有序,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所有机械及电器及时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学校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库房,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6、饮食饮水设备、消毒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使用。食堂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必须对食堂进行彻底的清扫、消毒,对所有餐饮具进行洗涤、消毒,库存食物应全面清理,过期食品必须妥善处理、丢弃。
(二)从业人员的管理
1、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作业。
2、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应戴口罩,不准对着食品说话、咳嗽、打喷嚏。
3、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不准留发和留长指甲等,凡接触不洁物后,要重新洗手、消毒。
4、销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拿食品,严禁工作人员一手收钱,一手直接接触食品。
(三)食品采购及库房管理
1、严格实行专人采购与管理,不得随意代购代管。’
2、不采购*、劣质、变质、超保质期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等不符合卫生要求和规定的食品。不得购买无QS标志的面粉、食用油、调料、食盐等。
3、采购食品应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发票。
4、库房管理员对采购回的食品及原料要严格验收分类入库,离地存放,同时填写详细的入库清单并与采购人员办理接交手续。
(四)食品加工管理
1、严格按照加工程序分工分区操作,各程序间必须认真交接和监督。
2、不得加工或者使用*变质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3、食品加工要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加工未洗净的原料。
4、肉类、蔬菜、水产品要分池清洗、分案切配。盛装肉类、蔬菜、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5、烹调加工食物的刀、案、容器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用后洗净,定位存放,并保持清洁。
6、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不得出售凉菜、生拌莱、隔餐饭菜。
7、每餐、每种食品必须留样,用保鲜膜密封后,放置于加锁的专用冰箱(冰柜)中,留样数量不少于100克,冷藏室保存48小时以上。
三、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完善管理督查、监督指导、具体实施的工作管理机制。学校负责人是本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建立完善校(园)长负责制,成立分管领导、后勤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食堂管理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大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落实领导轮流自费陪餐、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定期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对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四、强化协调配合
各校在食堂管理工作中,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督查、督促指导,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师生食用安全、健康食品。
五、切实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健康管理、培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完善相关档案,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责任人员要追究责任。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安全课、班会、板报、校园广播等宣传形式,向学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见食物性中毒的防治方法和应对措施等,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安全,学会辨别食品的伪劣,不吃生冷不洁的食物,不吃霉变、过期的食物,不吃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喝生水和劣质不卫生的饮料。要通过广泛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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