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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物品采购合同

2020-05-2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甲方的“采购申请单”

  第二条货物价格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价格单价为乙方提供的经甲方确认的报价单。

  2、本合同中的货物单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中的货物单价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4、甲方所需的货物,如报价单上未列出的,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价格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询价、比价后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2)技术规格说明书;(3)服务;(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完全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甲方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第六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货款支付

  货款每三个月结一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

  2、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损失的费用。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甲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甲方将视情节轻重扣除本批次货物的价格款。

  4、在乙方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合同的执行期限内,乙方不得自行提价。甲方如在其他处获知的货物价格低于乙方报价单价格10%以上的甲方有权按结算。

  3、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衢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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