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为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行业20__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安委办〔20__〕33号)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__年3月,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紧盯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发生严重冲击公共安全和群众心理底线的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控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依据《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压实压紧层级安全责任,进一步细化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任务和措施,切实做好行业消防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有针对性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码头经营人、船舶运输经营人、客运站、客货运输企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二)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
遇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期,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提前对办公场所、客运站、码头、地铁站、服务区、收费站、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瘫痪、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板材搭建建构筑物、违规将工业用房改作人员密集场所等问题;要加强涉林施工和人员管理,避免人员活动导致引发的森林火灾,督促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开展道路运输消防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老旧客运站、维修厂等突出安全风险点管控,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二是加强城市公交、出租车等领域的新能源车集中充电区域的防火安全管控。三是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的安全监管,利用电子运单、动态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地铁站等重点场所安全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夹带危险货物等行为。
(四)提升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
一是综合贵阳市轨道交通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 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周边消防救援队站情况,完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按规定建立消防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和专业救援队伍,并立足实战加强站场一线人员消防培训,提高救援及自防自救能力。二是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继续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建立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工作机制,完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明确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操作规范、工作流程等,提升消防救援水平。
(五)开展水上交通消防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重点水域的渡船、客滚船等客运船舶消防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检查船舶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严格“三品”检查。二是加强客运码头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客运码头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强化过闸船舶管控,严格船舶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督促缺陷整改,防止船舶“带病”航行。
(六)开展公路水路工程领域消防专项整治
严格审查安全生产条件,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办公场所、民工住地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搭建宿舍、厨房,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动火用电等隐患问题;规范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等易爆品的使用和存放,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七)开展运营高速公路专项整治
各运营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隧道、服务区、收费站等消防设施检查和日常维护,会同“一路三方”加强日常路网巡查,及时消除道路周边火灾风险,及时处置公路、隧道、车辆故障引发火灾(险情);各单位要加强对服务区(餐饮商超、加油站、车辆停放)及其他经营业态的安全检查,督查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桥下空间、涵洞违法堆放易燃物排查检查,确保桥梁、涵洞安全运行。
(八)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深入。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知识集中学习,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党小组专题学习等方式,营造全员安全生产大培训氛围。二是安全宣传工作入脑入心。通过开展“119 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各类消防宣传活动,积极掀起安全生产宣传热潮,在码头、船舶、建设工地以及办公区域等场所开展消防宣传工作,通过消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对火灾安全的防范意识。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__年12月10日前)。各有关单位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12月10日至20__年3月25日)。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3月26日至20__年3月31日)。各地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吸取历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强化调度指挥。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领域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二)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细化火灾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管理。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前做好周密安排,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应对,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工作,严格落实各类防范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严格考核督导,严肃问责追责。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约谈,督促落实改进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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