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x市纪委x市监委关于开展全市民生资金兑现情况排查清查的通知》(x纪委发〔20xx〕1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局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村镇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市20xx-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资金发放情况
(1)20xx年未全市下达危房改造3636户,由民政局实施和资金拨付。
(2)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829户,应拨付资金1917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897.2万元,(其中:x镇13万元,x乡4.8万元,x乡2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3)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7812户,拨付资金6404.2万元。
(4)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829户,应拨付资金704.2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635.9万元,(其中:x乡1.3万元,x乡19万元,x镇19.55万元,x乡1.3万元,x乡10.2万元,x镇8.5万元,x乡8.5万元未多次催促划拨)。
(5)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450户,拨付资金1232.5万元。
(6)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753户,拨付资金1490.0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475.6万元,(其中:x镇14.45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7)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585户,应拨付资金497.2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495.55万元,(其中:x镇1.7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8)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2736户,拨付资金10439.52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十二五”期间,个别乡镇资金打捆整合使用,账目乱。有个别乡镇将农村危房补助资金打捆整合用于新村建设,如x镇、x镇、x镇、x镇、x乡、x镇。20xx-20xx年有个别乡镇无法核实账务,如x乡、x乡、x乡、x乡
(二)“十二五”期间,个别乡镇资金一直放在乡镇账上。危房改造补助金个别乡镇一直放在乡镇账上,如x乡、x镇、x乡、x乡。
(三)未按当时补助标准执行。未按当时补助标准兑付,如:x镇。
(四)资金由市纪委或市财政局收走。如x乡20xx年补助资金被市纪委收走。
(五)多次书面和电话通知,还有个别乡镇至今未领取。
(六)至今未上报自查报告的乡镇。有x镇、x乡、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乡、x乡、x镇、x乡、x乡、x乡、x乡
四、整改落实情况
(一)实行三级督导
1、成立项目建设党建服务队(农村住房建设督导小组)
督导小组由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督导,原则上每周到乡镇二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次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乡镇,提出整改要求,对实施不力的相关人员和乡镇报市纪委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提请相关部门严肃问责处理。
2、压实住建局领导班子对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责任
采取建立住建局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危改及人居环境的制度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市农村住房建设进行督导,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到乡镇全面排查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次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乡镇,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同时加大追踪力度,确保问题得到整改。每次检查要有督导记录和影像资料存档,并送复印件到村镇股。
3、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抽样督查
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原则上每年至少二次,在全市范围内抽样检查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和连户路10%实施户数。
对实施不力的相关人员和乡镇报市纪委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处理。
(二)为了危改系统录入完整性和正确性,20xx年4月23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杨爱轩组织召开了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市审计局等市级部门和全市52个乡镇主要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的紧急专题会议,针对《x省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x市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进行核查的通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和主观分析,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20xx年5月8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五、意见及建议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拨付情况存在问题,因时间久,户数多,建议市纪委、市监委、市审计局、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对存在问题的乡镇进行清理,锁定,以便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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