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商外学院)、孙(会计学院)两位老师在20xx-20xx第二学期期末《金融市场》课程考试中,丢失学生考卷一份,根据《财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给予以上两位老师通报批评处分。
特此通报
财经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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