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保证房屋外墙漏水维修质量签订如下协议,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就地维修标准及要求
1、乙方自愿选择楼顶维修形式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2、维修标准:维修时必须在保证不影响居民居住安全前提下进行。维修以解决防漏为主。
3、维修要求:
① 保障小区内居民的合法权益,营造优美安全的居住环境,乙方在维修动工建设之前须通知甲方进行实地勘察,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② 乙方自行组织维修施工队,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③ 乙方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清理完该工程造成的余泥杂物,并服从甲方对该工程的建设管理,逾期不清理的,甲方组织人员清理,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从甲方付给乙方的工费款中扣除。
4、就地维修工期:在正常天气下7天内必须完工。
5、维修后保质:建设工程维修部位的保修期限自最后一次维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计算。在没有外界及人为破坏情况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3年,即维修后应当继续最低保修3年。
第二条 维修工程款的发放
乙方维修楼顶漏水工费款不能超出预算,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 其它约定
1、 乙方因维修而影响隔壁住户的,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附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4、 补充协议:
①、 维修房屋为2栋1单元1004号房。
②、 维修点为1004号房一层卧室两间,二层卧室一间的外墙漏水。
③、 维修金额为2300元人民币。
甲方(盖章):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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