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局长并局党委各位领导:
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天,我校发生安全事故,给我市教育事业抹了黑,也给教育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给各位领导带来巨大的麻烦,给死者家庭带来巨大痛苦,对学校发展带来巨大影响。作为学校校长,我深感愧疚与自责,愧对领导的信任,愧对组织的培养,是严重的失职行为。在此,我向各位领导表示深刻的检讨与忏悔,并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承担全部责任,请求组织给予最严厉的处罚。事故的发生看似偶然却是必然,是我对教职工安全教育的忽视,对不安全行为视而不见,对违规行为心慈手软所造成的。
一、重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轻教职工安全教育管理。平时,自己把主要精力放在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上,监管的力量、采取的措施、落实的责任多在学生安全教育管理上,长期忽视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始终认为教职工是成年人,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正是这种思想,麻痹了自己也麻痹了教职工,埋下安全隐患的祸根。
二、对不安全行为视而不见。学校由于经费困难,许多小修小补总是要求教职工特别是总务部门工作人员自己完成,特别是在高空安装标语的工作中,总是采取不搭脚手架、不系挂安全绳、探头伏在护栏上钉挂的办法,而这个办法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作为校长不仅没有意识到而且视而不见,长期默许这种做法,有时甚至自己亲自上阵去钉挂,客观上助长了这一做法的长期存在。
三、对违规行为心慈手软。当天下午,全校师生集中召开开学典礼大会,上午已经书面通知全体师生必须参会,下午会议开始前又安排专人敦促所有教师参会,当发现该同志在钉挂标语未能参会时,不是强令停下参加会议,而是认可这种行为,同意他们继续钉挂标语,终致灾难发生。
四、事件的发生也暴露出学校安全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自己始终认为安全生产只是生产和经营部门的事,学校不存在安全生产的问题,因而没有建立教职工工作安全制度要求,对教职工的工作行为放任自流。
事件发生后,我深感自责与不安。作为一个有16年党龄,在学校领导岗位工作近20年的学校负责人,辜负了组织的信任与期待,没有尽到保一方平安的重任,我深知,只有承担全部责任,接受组织最严厉的处罚,才能以儆效尤,程度挽回社会影响。对组织给予的任何处罚我不会申辩。如果组织给我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机会,我会倍加努力、殚精竭虑,把全部身心献给教育事业,来弥补这一事件带来的损失。
最后,为我的失职造成的恶劣影响再次向各位领导表示深深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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