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熟练掌握有关财经政策、法令以及财务会计制度,认真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各项制度。
二、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工作规范要求,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并按规定记账、算账、报账。按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及时对输入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对打印、输出的报表进行认真核对。
四、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教学及其他主要设备,及时处理添置调入、调出、报废等事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六、根据主管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定期编报各种报表。编制报表时,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不得弄虚作假。
七、必须经常监督、检查学校各个部门的财务收支、财产保管等。
八、上级机关、审计、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来校了解情况或检查工作时,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九、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工资关系、财务文件资料等都要建立档案,定期装订,妥善保管,非批准,不得销毁。
十、总账会计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将经管的会计凭证、账册文件资料和未了事项向接受人员交待清楚,办理移接交手续,并由学校负责人或上级机关监交。
十一、要掌握学校各项收支数据和情况。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分类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从有利于教育事业长远发展出发,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当好领导“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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