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协议事由:夫妻分居事宜
协议内容: 由于协议人双方感情不和,暂时无和好肯可能,现经商议双方同意分居。分居期间,住处各自解决,互不履行经济扶助义务及夫妻生活义务,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分居期间,不抚养孩子一方每月向对方支付生活费 元,分居起始日期为 年 月 日。
协议人: 签字
协议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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