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__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__〕16号)精神,现就20__年“五一”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值班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00
二、有关要求
1.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五一”期间,教职工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出本市的,需履行报备手续,处级干部向学校报备,其他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备,经报备批准后出行;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区;出入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
2.扎实做好安全工作。请各单位安排值班人员,切实加强对本单位管理部位的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舆情监控。各单位“五一”放假值班安排表(包括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30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报送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舜耕楼1005室,电话6xx8842)。
3.学校值班电话。值班作息时间内请电:0554-6xx8842;其它时间,请电:0554-66xx110、0554-66xx110。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__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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