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制度
1、协会员工招收会员可按规定获得浮动奖金;
2、浮动奖金以实际到达协会帐户的收入金额为计算依据;
3、协会人员必须自始至终为会员提供服务跟进,如发生投诉情况,将视情节严重做出处罚;
6、在没有获取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协会人员不得擅自决定其它费用的产生,否则将自行承担此费用;
二、具体奖励办法
1、外联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月招收名额计划和最低任务;
2、外联人员根据制度享有新征收会费6%的提成奖励;
3、在月度规定时间内完成既定任务者,按照制度获得当月浮动奖金1000元人民币(不可与提成奖励同时进行);
3、在月度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既定任务者,参照奖励办法第二条实行提成制度,并在当月工资内扣除100元人民币以示警告;
4、在月度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既定任务者,除奖励1000元浮动奖金之外,超出任务部分按照7%比例享受提成奖励。
5、每月最低任务完成率考核以协会账户最终实际到账金额为依据。 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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