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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评分细则

2020-11-05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各教研组: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拓进取,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积极向上的教书育人氛围,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对象是: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正式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高尚,近三年师德考核均为优秀。

  (二)、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勇于探索、创新,并有以下至少四个方面的成果(其中第一项为必备):

  1、所带班级学生学科成绩综合评定为好、非考试学科教师所带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素质好,特长明显,得到学校及同行认可。

  2、辅导学生参加学科各类素质教育竞赛并获得良好成绩。

  3、承担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本学科公开课、示范课、教材教法报告、教育教学方面的专题讲座等并有良好的效益。

  4、承担或参与区级及以上级别教科研课题;在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过有关教育教学的论文。

  5、注重专业发展,对任教学科具有较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教学专业知识。在教育行政、教学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评优活动、教师专业素质、技能比赛中获得良好成绩。

  三、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周冰、蔡丹

  副组长:王勇军、王幸峰

  组员:郑晓琳、李萍、蔡芳

  四、评选程序

  教师自荐—组内推荐—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名单---上报教育局。

  五、指标分配

  每组限报1人,学校上报4人。

  六、优秀教师评分标准:

  1、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的得8分。获得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称号的得6分。获得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称号的得4分。获得省、市、区骨干教师称号的分别记6分、5分、4分。 获得其它部门评选荣誉称号的,按省、市、区级分别记5分、4分、3分。

  2、学年度考核优秀者得2分。

  3、优质课(讲课、说课):省级(含省级以上)8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分、5分、4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校级公开课2分;到区外学校上课,获得好评记4分;参加“吴天祥”小组活动献课教师每人记3分、评议记1分。

  4、获奖论文、课题研究、案例、教学设计、课件:一等奖: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记5分、4分、3分;二等奖: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记4分、3分、2分;三等奖:按国家、省级分别记3分、2分。

  5、发表论文、案例、教学经验文章:按国家、省、市、区、校级(有材料说明)分别记8分、6分、4分、3、2;。

  6、辅导学生竞赛获奖:一等奖: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6分、5分、4、3分;二等奖: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三等奖: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

  7、承担公开课、示范课、教材教法报告、专题讲座:按国家、省、市、区分别记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6分、5分、4、3分。

  8、期中、期末考试按班级层次前三名分别记6分、4分、2分。

  9、考勤:全勤记6分,事假-0.5分/天,病假-0.1分/天,迟到0.2分/次,例会缺勤-0.5分/次。早退、旷工不计分。

  10、评为校先进教研组,组长记2分、组员记1分。评为区先进班级,班主任记3分,科任教师记2分;评为区先进教研组,组长记3分、组员记2分。评为市先进班级,班主任记4分,科任教师记3分;评为市先进教研组,组长记4分、组员记3分。

  1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

  (1)一年内病假累计15天以上,事假累计7天以上;

  (2)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不良言论作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5)师德行为失范,受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6)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7)从事有偿家教者;

  (8)期中、期末考试在年级组中连续居末位者;

  (9)无故旷工达一天者;

  (10)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

  (11)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造成工作量不满者;

  (12)上级及学校各类教育、教学工作过程检查,不符合要求者;

  (13)党支部、校长室及各职能部门布置的有关应交材料未交者;

  12、按上述各项加分累计分数。对参评教师排队,按给定的指标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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