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平等地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真诚合作、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二、机械名称:挖掘机 。
三、工程内容:
四、租赁方式:按工作小时租赁。
五、租赁单价:每小时 元,大写 。
六、结算方式:按甲方确认的实际工作时间结算,结算管理须有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工地项目章生效,缺其中一项,不能结算。工程完成后付清。
七、甲方责任:
1、负责机械施工现场指挥调度。
2、负责机械工作时间计量。
3、若乙方机械人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八、乙方责任:
1、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按时上下班,对不听从甲方指挥的机械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2、严格按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他人随便操作机械,如有违反后果自负,租用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负责挖掘机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每月累计维修时间不超过48小时,机械看管,机械进入工地后的损坏,机件及油料的丢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油料供应和油料费用。
4、在机械施工中,乙方应自行了解熟悉工作环境,由操作失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如地下管线、空中线路等)。
5、乙方提供与租赁费用等额的税票,满足甲方单位财务制度要求。
6、乙方负责机械进出场费用。
7、乙方负责其机械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8、乙方配合甲方搞好工作计量工作。
9、乙方负责机械保养,配备足够机械操作人员,满足工地24小时连续施工的要求。
10、乙方自行协调地方关系。
11、乙方负责机械操作员生活费和被褥。
九、其他约定:
1、乙方机械操作人员不配合甲方指挥,若有殴打辱骂甲方人员、业主、监理的现象,每次,甲方罚乙方人民币伍仟元,结算时从其机械费中扣除。
2、乙方机械连续维修时间超过2小时,乙方及时调整机械,以便施工,其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扣除当天的工程款。
3、若由乙方机械原因造成停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机械的停放由甲方根据施工需要统一安排。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认可签证的其他文件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