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4、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教室使用通讯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5、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不强迫学生消费,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接收学生家长钱物。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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