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乙方: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乙方系的妻儿。(系甲方雇工)于20__年_月_日在为甲方(系生前雇主)劳动时,因电击死亡。为解决因死亡的善后赔偿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家属来沪料理后事的车旅费、住宿费以及在处理死者火化前的生活费,由甲方承担。
二、发生在上海期间的的丧葬费由甲方承担。
三、以上第一、二条款项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凭证,按实结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死亡的赔偿金,计人民币__万元。
五、以上第四条款的赔偿金,由甲方最迟于20__年_月_日存于__在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在甲方向__名下存款帐户存人该赔偿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项赔付义务后,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和补偿要求。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公证处备查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自行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上海市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