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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租赁合同

2020-12-1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

  甲方将自己位于宜城市自忠路168号美巢商业广场商住楼农贸市场一楼C100号摊位租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结算:

  在本合同签订后,每年租金必须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

  三、甲方承诺条款:

  1、甲方提供给乙方租赁使用摊位,规范、整洁。

  2、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将该出租摊位产权转让给第三者后,不影响效力。乙方依据本合同享受的权利对第三方仍有约束力,到承租期届满。

  3、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摊位。

  4、乙方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四、乙方承诺条款:

  1、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服从摊位所在地物业管理。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自己承担并及时缴纳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2、乙方承租期届满时,应按期将摊位腾退甲方。否则按期占用时间,照本合同租金结算双倍赔偿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额交纳下一年度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双方若违反本合同义务,除承担相应条款责任外,另承担伍仟元违约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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