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太原市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含公用分摊面积)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的房屋仅作为
三、租赁期限及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期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续租,则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钥匙交割:共 套 把。物业交割: 。 电表: 。水表:卫 ;厨 。煤气(天然气)表: 。有线: 物业:
四、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 租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住(地)址:
电话号码:
双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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