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位置放在甲方身上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房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装修设备___,租给乙方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将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合资、入股或与他人调整交换房屋;
2.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找不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月租___乙方在___月___每天向甲方支付。先付款后使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或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监督的租金收据。没有合法租金收据的乙方可以拒绝支付。
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的税率和标准缴纳房地产租赁税,按照下列第一条缴纳方式__款执行:
1.甲乙双方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承担;
2.甲乙双方同意。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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