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__商标注册公司
为保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与无形资产,甲方现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理商标申请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商标在第类,
进行注册申请,并就商标有关事宜向甲方提供免费咨询及相关法律建议。
二、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图样、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书、委托书的文本由我
司提供),我司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需要,负责完成商标申请文件的撰写,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文件,乙方在获得国家商标局正式受理通知后将受理通知书原件送交甲方。
四、如后期商标局发文,经乙方通知甲方,甲方需在法定期限内给予乙方答复,如到期不答复,乙方可视为甲方同意商标局的处理决定,按相关法律回复商标局。
五、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费 元(人民币)以现金或者汇款方式汇至乙方指定银行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在商标申请期间,甲方任何联系方式,包括地址、电话、传真等如有变化,请及时通知
乙方,以便联系。如因甲方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在甲方商标注册申请核准后,乙方可以无偿为甲方提供该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监测服务,并在发现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后,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
八、甲方在商标申请保护及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过程中,需乙方提供相应协助的,乙方将无偿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及建议,以协助甲方维护自身权利。
九、甲方注册商标在有效期满前,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办理续展手续。
十、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先行协商;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签订,经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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