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依法签订本合同,并自愿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2、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止。
第二条,试岗期为 个月。
二、生产内容;
第三条,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安排乙方担任 工种工作。
甲方因生产需要,有权临时调换乙方的工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根据乙方工种提供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提供保障乙方人身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场所。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特点及施工需要,确定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期间,根据施工需要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
第七条,乙方的月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协议工资分配方式,月基本工资定为人民币 元。
第八条,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岗期工资按合同约定工资的80%执行。
乙方试岗期满后,甲方及时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有权重新确定乙方月工资标准。
五、劳动纪律:
第九条,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2、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甲方由于生产需要调换乙方工种的。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岗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乙方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
4、乙方严重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5、乙方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以上的;
6、乙方不安心工作、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7、乙方严重失职、贪污受贿、泄露单位机密、损害单位利益;
8、乙方打架斗殴、盗窃、造成恶劣影响的;
9、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乙方请事假连续达一个月或累计达两个月者;
11、甲方因工作任务不足,人员富余需裁员时。
第十五条,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均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九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自甲已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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