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又到3月15日,这一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这一天,对于中国消费者而言,就是守在电视前观看央视每年的315晚会,这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场盛会。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已过去数日,在这个被广大消费者视为“打假”盛宴的特别日子里,央视315晚会披露了一系列的不合格商品和一些失信企业,从家具家电、日用百货到酒店餐饮,再到医疗用品,可谓涉及到了衣食住行的各行各业,真是让人忧心忡忡。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诚信建设也不能只靠“315”。与其“315”当天大肆曝光不法企业和商家,倒不如平日里让这些商家成为“过街老鼠”。如果每一天都成为了“315”,平时不法商家就无处藏匿,消费者就不用等到“315”时再狂欢,合法权益也不愁得不到保障。
要做到这一点,关键还是得从制度建设入手:首先监管务必要严,把严管的口袋扎紧了,企业和商家就无漏洞可钻。其次要畅通举报渠道,当消费者的权益受了损,要让他们知道去找谁,而且找了就得有人管。再次要建立不诚信档案,商家一旦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就要广而告之让其“臭名远扬”,这远比罚款更让商家“肉痛”。
我认为这些制假人员之所以铤而走险,都是因为这产业下的高额利润,促使他们不顾纲纪,不顾法律的制裁。要想彻底根治,首先需要国家出台更严格的监管制度,其次加强法律法规的约束,最重要的还是需要鼓励消费者,在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要及时举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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